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09-12-22 12:23:09
专家解答: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农村推行了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中的包干到户就是我们俗称的“大包干”。中共中央1982年一号文件指出:“包干到户这种形式,在一些生产队实行以后,经营方式起了变化,基本上变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包干大多是‘包交提留’,取消了工分分配,方法简便,群众欢迎”。用群众的话说,就是“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因此,“大包干”的经营方式,不仅彻底打破了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支配产品、统一经营核算、统一收入分配的“大锅饭”体制,而且使农户真正变成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经营主体。“包干到户”的经营方式,是农村经济改革在农业经营体制方面所取得的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