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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纠纷问题?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10-05-21
我家原有6口人,后爹是退休职工,另两人转为公务员,户主以母亲为主,但母亲已去世,因为现在土地值钱,后爹就把经济合同抢在手中,我们向村里要土地,村里说我们没有经济合同,说谁有合同,土地就归谁谁承包使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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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10-05-21 17:29:23
    本站专家回复:

      我国农民土地归集体所有,具体说就是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一般是一个村)全体村民共有。每个村内的村民都有分配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

      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自78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以来,承包地是不应该改变的,你们的承包地就是你原来父母的承包地。

      户口为居民是不能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的,你后爹是退休职工是居民,两个人转为公务员后户口也是居民,他们没有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的资格。村里的说法肯定不对。

      《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规定了解决途径: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对于你这样的问题,你可以请村里、乡里纠正土地由你后爹霸占使用的违法行为,如果还解决不了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