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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问题?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10-07-19
  事情是这样:1985年村里统一规划宅基地,我家还有其他村民的宅基地规划为向南走向。我们87年左右盖好了房子。而南向就是95,96年修通的郑州-卢氏公路。门前距离公路大约在10几米。97年,一大队违规批地,把紧贴我家的门前土地含公路15米范围的地批成宅基地,挡住了我们几家的大门。我们当时就向乡里县里反映,结果一直没人管。结果他们还拿到了土地证。只是房子一直没盖,大家得过且过。一直到09年9月,他们违章盖房子,当时我们找了市信访局,当时有工作人员下来,那家找我爸妈说情,当时觉得大家乡里乡亲,他只要让我家走路就算了。谁知道他房子盖好后,就翻了脸,要我家出钱买路。现在更是泼水堆土堵住了门口,百般辱骂,不让我爸妈进门。

  我们想行政起诉,要求撤销土地证或者民事起诉邻居违反相邻法。但是我家没有土地证,法院受理吗,哪种官司赢得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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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10-07-19 01:29:40
    农村土地网专家解答:

    根据《物权法》之规定,你对宅基地上房屋享有物权,不动产物权的相邻权是不容侵犯的,即使你们前面的住宅合法,他方也应该保障你们的通风、采光、排水、通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