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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纳税问题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10-08-26
对于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占用其他农用地从事非农业建设以及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如何缴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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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10-08-26 13:04:24
    农村土地网专家解答: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当地占用耕地适用税额的80%征收。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纳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征耕地占用税税款。污染、采矿塌陷等原因损毁耕地耕种,比照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污染、塌陷的单位和个人缴税。2年内未恢复耕地原状的,税款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