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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地保留多少合适?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11-07-06
我们是河北省永清县里兰城镇李家窑村村民,全村耕地只有900多亩,但村里却从这不多的耕地中划出250亩作为村集体的机动地,占全村耕地数的27%还多。村民承包机动地,每亩每年要交100元承包费。请问,国家对村里机动地的预留比例有何规定,我们村能留这么多机动地吗?另外,这250亩机动地的粮食直补款应该给村里还是给承包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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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11-07-06 09:15:15
    农村土地网专家解答:

    村里不能留这么多机动地。如果没有合同约定,这250亩机动地的粮食直补款应归承包户所有。
    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不足5%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另外,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强调,必须将机动地严格控制在耕地总面积5%的限额之内,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超过的部分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包到户。
    另据《2009年河北省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