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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859农场土地无偿收回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12-04-03
建三江859农场要把家庭农场我们是响应国家号召开办的家庭农场。开办家庭农场当初国家政策是30-50年,每年最高每亩上交25公斤粮食。2000年左右农场以换土地证为由,把我们的土地证收回至今未给我们。而且今年农场的政策是一亩地交1000.00元5年,以前任何合同作废,或一亩一年交275.00元。我们去农垦总局他们的答复是让我们拿出证据。有合同按合同办没合同按农场办。我们让他们查合同档案他们说没有了。的土地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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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12-04-10 08:48:17
    你好,分配给职工的家庭农场具有福利性质,农场职工对分配的土地具有合法承包经营权,对此农场不得单方收回,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你们对农场无偿收回行为不服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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