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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如何办理土地证?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12-07-13
上世纪70年代建造的房子,没有任何可以证明的书面材料,土地证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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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12-07-13 09:29:42
    农村土地网专家解答: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来我局相应基层所申请土地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可由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