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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土地补偿款分配问题?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12-11-15
 编辑同志:

  2010年秋,我从农村考入合肥一所大学读书,将户口从乡下迁到了学校,但是仍然享有承包地。去年底,我们村子征地拆迁,村委会以我已经考上大学迁走户口为由,认为我无权参与土地补偿款分配。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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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12-11-15 15:26:37
     来自农村的在校大学生也应有权参与土地补偿款分配。

      你从出生到上大学前,一直在你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活,自然取得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你考上大学后,因便于学校管理只是暂时把户口迁离该村,虽然丧失了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但并没有丧失原所在村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你上大学期间没有纳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在整个求学期间没有独立经济来源,并没有改变你现在仍然要以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收益为基本生活条件和基本生活保障的状况,因此村里不能在你求学期间取消你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也就不能剥夺你参与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笔者在此提醒广大农村外出求学、参军人员,虽然你们按照国家规定将户口迁出,暂时脱离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生产、生活,但你们以后最基本的生活还没有明确保障,因此在你们求学、服兵役期间应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应当享有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权利。司家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