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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规定禁止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
提问者:vfvdf
2019-10-11
2007年,由企业主导的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是合法的主导模式,从2010年开始由企业主导的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逐步向政府主导的一二级独立开发模式转变。2016年出台的《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文)进一步收紧土地一级开发,规定只有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政府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才能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储备项目所需资金一律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的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不包括PPP)获得。此文确定了一二级开发不能联动的格局。 
实践中,“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项目”(发改委示范项目)、上海重固模式如果放在现在,都有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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