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土地问答 > 土地用途可以变更吗?
土地用途可以变更吗?
提问者:jiolkl
2019-10-30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5、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六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会被收回。

6、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7、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网友名称:
回复内容:
验证码:

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