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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中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军队是否包括在内?
提问者:cfeses
2019-11-02
我国的军队是人民的军队,它不仅应是执法、守法的模范,而且还应是维护国家法规的卫士。《土地管理法》是国家在土地管理方面第一次制定的一部大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里指的“单位和个人”,不仅指地方,也包括军队的单位和个人。为了国防的需要,军队使用的土地,属全民所有,即经政府批准征拨的土地。军队的单位和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军队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如果军队的单位撤销或者迁移,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由政府收回旧址的土地使用权,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自行转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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