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网
|
精选好地
|
帮助中心
|
服务热线:0598-5322128
Hi,欢迎来到农村土地网
|
请登录
|
免费注册
全国
找土地
卖土地
找资讯
耕地
林地
山地
园地
农场
养殖场
出租
转让
发布土地信息
首页
土地供应
土地需求
服务商家
加盟合作
土地资讯
项目招商
土地问答
土地贴吧
农村土地网
>
土地问答
>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提问者:jiiji
2019-1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收回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的,或者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没有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其不同的取得方式,分为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两种。以家庭承包的,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明确的也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现行法律仅仅规定了“继续承包”。
在民法学上,继承是将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因此,继承含有继续行使权利的意思,但继续行使权利并不等同于继承。继续承包指承包的延续,表示权利行使的延续,不能因此得出权利可继承的推论。如转包含有继续承包的意思,但绝不是继承。并且,农村土地承包收益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农村土地承包收益,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而获取的收益,如承包地上的农作物、林木等。所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权利人占有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
我有更好的答案
网友名称:
回复内容:
验证码:
匿名
提交回答
全部回答
热门问题等你答
更多
现在租一亩普通耕地大约得多少钱
加油站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是何时召开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低于基准地价有什么后果吗?
搞种植
拍卖所得山地,被征用后款项归谁
人工山塘属于什么性质的农用地
菠菜水肥管理有哪些要点?发生霜霉病该怎么办?如何防治?
小麦叶面喷肥需要注意哪些要点?发生麦苗发黄的原因是什么?
茄子种植“三不宜”具体指哪些?出现褐纹病的原因是什么?咋治?
花椒苗期要怎么管理?导致发生冻害的原因是什么?如何防治?
新手养羊要注意哪些事项?春天导致羊反复拉稀的原因是什么?
红薯采收后要怎么储藏呢?出现烂窖的情况要怎么防治呢?
马铃薯中后期管理有哪些要点?发生病毒病的原因是什么?怎么治?
土地确权错过了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