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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村士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
提问者:fddgdf
2019-11-11
转包,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他人,由他人作为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义务。“转”字,在法律上通常被理解为权利义务的转移,如转代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在第六章第三十五条对农村土地转包流转方式下了定义,所谓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可以理解为原承包方将其土地使用权在承包期内,以一定的条件再发包给第三方,而原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不变。在这种方式下,新的承包人不与土地所有者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双方根据当时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条件签订转包协议,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转包市场上期限可以机动灵活,但不能超过承包者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农村土地转包建立在“三权分离”理论的基础上,就是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与经营权,受让方即接包人或承租人享有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权仍留在原承包方即转包人或出租人手中。原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关系并未发生改变,原承包方继续享有和履行原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农村土地转包的接包人可以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村以外的人员;转包的土地一般是用于规模经营,发展开发性农业;转包标的物仅限于承包方所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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