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09-04-26 14:39:27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购买到的房屋实则为小产权房,即城里人在乡下买房时,拿到的村里或是乡里的产权。小产权房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显然,在现行政策下,是不允许城里人到乡下购买宅基地和农村房产的。但是法律没有禁止城里人下乡租地,也没有限制租地时间的期限,建议在不能够买宅基地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到农村租一块土地使用。但是租凭期是有限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在签署租地合同时一定要看清租期,切莫认为租期越长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