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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提问者:njlkk
2020-05-08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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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20-05-08 11:22:43
    可以。但是集体土地因现有法律规定,要在集体范围内流通。即集体土地的流转变现是受到约束的,所以银行会审慎办理该类土地的抵押,即便接受了,对其抵押程序和抵押率也是从严要求。

    1、根据《担保法》第37条规定,以下财产不可用作抵押:

    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34条第(五)项、第36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第34条第(五)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第36条规定:

    第一款: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第三款: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农村自建房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一般是可做抵押办贷款的。在这里所指的手续,最重要的就是房屋的产权证。目前我国有部分农村自建房,是仅有土地使用证而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这种情况是无法办贷款的。

    3、农村自建房能否做抵押办贷款,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该房屋的使用年限、刚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变现价值等。若是该房屋年限较久或位置不佳,变现价值较低的话,即使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也是无法用作抵押获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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