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20-06-08 09:37:14
流转后的土地究竟种了些什么呢?我们调查发现,一是种粮食,这是最低收入层面的,也是最主要的用途。二是种蔬菜,城郊流转很多用于种蔬菜,一个大棚蔬菜,可以赚到千把甚至几千元钱,比种粮强出好几倍甚至十几倍。三是种花种药。这类以山区和城郊为主,不多。四是养鱼养猪。搞养殖的也有不少,养鱼的主要在平原湖区,养猪的主要在山丘岗地。这类土地处在基本农田边缘,租期都比较长,一般都进行了土地改造,有的挖成了鱼池,有的建起了猪圈。五是“接二连三”。与二产业结合,搞农产品深加工,与三产业连接,搞旅游服务业,俗称“高效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农业”等,这是最高收入层面的,是发展势头最旺的一块。
之所以提出“种”什么的问题,主要因为出现了“非粮非农”倾向性的问题。2011年5月,湖北省“农村土地经营体制创新”现场会的一份资料显示,20多家受到表彰的“龙头”企业,绝大部分都是种植蔬菜、水果、花卉、苗木、药材等经济作物,或者挖池养鱼、盖棚养猪,或者从事观光旅游、搞“农家乐”的公司,以种粮为基业或主业的仅为3家。据当年省经管局的统计,全省登记备案的土地流转面积中,种粮的只占48%。越来越多的流转主体特别是企业热衷搞“挂一接二连三”的开发,挂着“农业”的牌子,什么赚钱“种”什么,就是不种粮食作物,因为种粮的比较效益最低。地方政府积极支持他们“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所谓“调整”就是“改粮”,“进一步调整”就只有“农转非”。个别地方扩大“附属生产用房”的规模,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更有甚者,将耕地变成了市场、停车场、企业厂房等,给耕地造成伤害。可以这么说,土地流转已经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非粮非农”问题。粮食安全是国家天大的事,湖北是农业大省,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反复强调,粮食安全要靠自己,自己的饭碗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并且特别强调,土地流转要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高度重视这个天大的国计民生问题,要通过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流转用途管制措施,来确保“土地流转中的粮食安全”,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