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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包地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09-07-04
我和妻子结婚四年了,儿子三岁了。结婚当年妻子的户口就迁过来了,当时管屯里要承包地,小队长说没有,之后我也没问。直到今年正月时候,屯里有人告诉我不但有机动地,而且还不少(地总数5%)。随后我便向屯里村里申请妻子和儿子的合法承包地,但村书记说要妻子当地‘无承包地’的证明。后经了解,我妻子当地是内蒙自治区自治旗,自从生产队解体时把地分完后就再也没分过,我妻子是82年出生,自然没分到地。因为当地类似证明以前开过,所以我也很顺利的把证明开了回来。
证明拿回来以后,经村书记安排,我把证明拿给镇里的相关负责人过目,相关负责人经仔细研究后还给我做了书面肯定。之后,村书记说应该分得承包地。但后来书记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此事。直到现在,又有新问题了,因为我们这儿是‘辽宁沿海经济带上的一点’前些天电视上还播了一个‘规划通知’,我们这儿在其中。以前不起眼的土地一下值钱了。
现在出现不少以前为了躲避缴纳农业费用而户口放在本地而实际不住在本地的人(其中有外嫁的姑娘,还有外嫁的姑娘的孩子,还有女婿)他们当初把户口放在本地的目的是为了不交税,所以后来分地时他们自然就没有分得土地,但现在都从外地回来或打电话要地。
昨天,村书记说:你老婆和孩子的地要等到秋后和其他要地的人一块儿解决,具体方案现在还没拿出来。
现在屯里的人有的说,有户口都给地;有的说,先给新增人口;有的说,平分......
我想问问:现在这种情况下,这5%的机动地到底应该怎么分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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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09-07-05 15:52:32
    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如果你认为村委没有依法分地,可以联合其他村民起诉村委,要求村委依法发包。俱体分配方案可交由村民代表大会开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