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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赠予是否合法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09-08-05
我有两个人口的土地(5亩)于99年口头赠予同村组的村民吴X(主要是承担不起农业税),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吴将这5亩土地填写到他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上,当时我也没反对.我现在要收回这5亩土地。我这种要求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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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09-08-13 08:07:22
    不合法;《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案原告的赠与不属于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此原告应当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赠与合同生效,不得随意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内,土地流转经营权可以转让,你们这种情况,是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一种流转行为,没有相关法律制止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限内不能赚送,以上表述做为本站观点,如有不解之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