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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土地是否可以建没驾驶员培训基地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09-08-08
租用五年的土地.当初合同是作为花果基地.现在己经开发成汽车驾驶员培训基地.新筑的水泥路四通八达.到处是筑的水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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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09-08-13 08:11:29
    改变土地用途是违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终止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1)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的;(2)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因健康原因丧失承包能力或者死亡,继承人无力承包或者放弃继承,且又不进行转让、转包和入股的;(3)因一方不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4)承包经营耕地的承包人弃耕抛荒的;(5)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6)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