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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整村委会可发包我开垦的土地吗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09-08-26
3年前,我在村里无人承包的荒山上开垦了一块约2亩的地,栽种了一些树苗,现在树苗已经长到2米多高。不久前,村委会在调整承包地时,将我开垦的2亩地发包给了新增人口的陶某家。陶某家承包后,便要求我砍掉树木,好让他家耕种。请问,村委会的做法对吗?我是否有权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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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09-08-26 21:57:13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可见,你所开垦的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属于村委会。那么,你开垦之后是否享有使用权呢?《土地管理法》对此没有规定,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这就是说,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等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进行。你开垦荒山植树造林的行为值得称赞,但由于未经村委会批准或者发包,因此不受法律保护,即不具有合法的使用权。你自行开垦的2亩地由于其经营、管理权仍属于村委会的,因此村委会当然有权将其承包给其他村民。

    鉴于你开垦荒山并植树是出于善意的,且有一定的投入,因此,应由陶某家或村委会对你使荒山变成了林地的增值行为给予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