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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后未迁户口,是否还能享受原村民待遇?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09-10-22
出嫁后未迁户口,是否还享受原村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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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09-10-22 20:08:58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 子平等的财产权利。”第三十条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 应当受到保障。”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结婚和离婚的妇女,还是男到女家落户的农民,其户口在哪个村,就应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