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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河西新区土地开发融资权介绍
一、项目基本情况
蕲春县河西新区东璧大道旁668.86亩土地开发融资权。包含河西新区东璧大道旁约668.86亩的土地收储和滨河路的工程建设投资。其中:
1、拟收储土地位于河西新区东璧大道旁。土地总面积668.86亩,其中:道路建设占地约433亩,可供出让的净用地面积为约235.86亩,现状为集体用地,尚未进行土地收储。
2、河西新区滨河路工程建设共需资金7698.05万元。
二、土地开发融资权的具体内容
(一)河西新区滨河路工程的投资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河西新区滨河路工程的投资建设,总投资为7698.05万元(不含道路征拆迁地款),建筑工期为6个月。投资人按蕲春县李时珍工业园区管委会设计标准投资建设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给蕲春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
2、道路建设过程中属于蕲春县收取的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由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协调解决。
(二)拟收储土地基本情况
1、收储土地总面积共668.86亩(包含了道路建设用地433亩,后期可供出让土地面积约235.86亩),其中:规划道路用地 433亩,拟出让商住开发土地为235.86亩,规划条件为:容积率 3.5。政府保留对规划条件进行调整的权利。
2、拟收储土地由投资人出资,政府负责在6个月内完成235.86亩土地收储工作,使之具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件。
(三)土地开发融资权价款支付方式
1、工程投资款由投资人自筹建设资金以满足工程投入进度,以蕲春县审计局审计结果确定最终价款。
2、货币支付。土地开发融资权拍卖成交价中除工程投资款以外均由投资人以货币方式支付。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1、自投资人完成道路建设总投资额50%,由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代表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完成2、3号地共156.64亩土地供应;道路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由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代表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剩下1号地块79.22亩土地出让供应。
2、投资人必须参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并以不低于出让的起始价进行报价。
(四)土地出让的溢价收益分配
出让成交价与土地开发融资权成交价款之间的差价为溢价,溢价部分蕲春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得40%,投资人得60%。蕲春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于235.8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代表政府向投资人兑现其投资收益。
该项目于5月24日拍卖,保证金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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