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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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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可分割出租,可根据客户要求建设厂房出租
相关优惠政策:
财政奖励政策:投资大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财政从企业投产年度起5年内,奖励企业实缴值税、所得税留县部分的50%。独资兴办一般性生产企业投资额度在3000万元以上的(不含建筑业),县财政从企业投产年度起3年内,奖励企业实缴增值税、所得税留县部分的50%。独资兴办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证券业和特种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从开业年度起,县财政按企业实缴所得税留县部分的50%奖励1年,增值税、营业税按留县部分的20%奖励2年。
合资、合作企业的外来投资部分、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待遇。
投资从事农、林、牧等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按对县财政增加部分的30%奖励5年。
土地使用政策:凡来三原投资的客商,土地征用由县国土资源局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出让、转让、招标、拍卖等方式抽供土地并由县政府统一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属于国家《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目录》范围以内的,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其他优惠政策:外来投资者兴办企业的行政性收费,县政府无权减免的,一律按下限征收;事业性收费按上级规定最底标准的50%收取。外来投资者和职工的户籍管理、子女入学入托等生活问题,享受本县居民同等待遇。
4、园区产业发展方向:重工业、化工业、高科技产业。
5、自然资源情况:以农副产品资源为主,陕西省果业基地县、粮食基地县、畜牧大县。
6、园区规模:规划面积7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