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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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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0363265
信息来源
个人
项目基本情况
大庆市红岗区3号地块位于位于萨大路东、杏四路南、四厂二矿北侧。地块面积约63亩,目前为耕地,无需拆迁。
开发权的具体内容
对63亩土地的收储和整理
投资人出资帮助政府完成63亩土地的收储整理,二次使用权出让根据开发权投资人所设定的设计方案确定的土地价格举行招拍挂。
开发权拍卖具体内容
1.起拍价为2200万,竞买保证金500万;
2.使用权的规划设计条件通过投资人所制定的规划方案来确定;
3.使用权竞得人必须按照开发权竞得人所做的方案开发;
4.控制指标:1.05 容积率 3 商住比列1:1(商业不得超过50%),红线退让,住宅15米,商业20米,规划部门建议25米。
三、政府给予的条件
1.政府全力帮助投资人向市里取得相应的优惠政策
2.供地时间取决于开发权投资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
流程: 开发权拍卖—投资人做方案—区里审核—市里审核—确定规划设计条件—省厅报批—使用权招拍挂—供地
3.政府承诺使用权土地出让金全额缴纳后,返还开发权投资人前期投入
4.区相关单位全程陪同协助投资人办理相关手续,必要时,区领导直接落实。
5.市政府将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红岗区将定性为大庆市核心功能区,是市政府重点发展区域。
四、项目亮点
1.紧邻主干道,距离核心区域紧5分钟。地块两面临路,新医院建成后将修建一条规划道路;
2.周边配套完善,有医院、学校、商场、超市等;
3.油田职工、政府官员收入高(政府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月薪3500左右),消费能力极强;
4.红岗区仅有2个楼盘,销售火爆,商铺销售一空。后期发展空间大,开发商有很大的利润空间;
5.基本实现5通一平,缩短项目运作周期;
6.土地使用权规划设计条件由开发权投资人来制定,可以达到利润最大化;
7.使用权竞得人必须按照开发权竞得人所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保证了开发权投资人后期拿地开发,降低了产生溢价的几率;
8.后期手续由政府协助投资人办理,缩短了办理手续的时间和开发周期;
9.2014年3月底可以如期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