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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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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朝阳区101大厦(原名东莞龙岩住京办事处)位于朝外北街与吉市口东路的西南角,一栋分两部分,西段B座为香港驻京办事处,中厅和南段A座为本次出售的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77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672平方米,其中地上125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由住总集团承建,于2003年12月竣工。西段B座由香港驻京办事处购买,全部手续已办理完毕。中厅和南段A座为本次出售的项目,该项目分摊土地面积12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00平方米,其中地上9层,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层高3.5米,全框架结构,地下2层,建筑面积2010平方米,该大厦为独栋甲级写字楼,地下为车库。该大厦征地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证和房产证一直未办,只待买方购买后直接办到其名下,可免除相关费用。
二、目前状况
该楼以前有部分债权债务纠纷,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毕,无任何经济纠纷。现租户为一家国企临时租用部分房间,多数房间空着,楼内为简装修,中央空调,闭路电视、安全监控、自动喷淋消防系统及各种设备、管线、大厅楼道地面已施工到位,外立面大理石及楼前后场地均能正常使用,现租户正常使用,全部设备完好,接收后简单整装修即可使用。
三、转让方式
该大厦为股权转让,转让价格面议
买方确有意购买后,与相关人员确定服务费用后,与卖方领导面谈,查看相关资料,商谈股权转让具体事宜,包括价格在内;双方均认可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卖方为表示诚意主动提出双方各付伍佰万,建立资金共管账户,某一方失信将支付经济赔偿。
协议约定主要条款,卖方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退现租户,将腾空的楼房完好无损的交给买方;一个月内完成股权转让手续,解冻共管资金,结清股权转让全款;买方获得产权后,卖方协助买方办理新的土地证、房产证;详细条款双方商谈签订正式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