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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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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今年年初,政府制订了《响水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文件中明确规定:凡来响水举办生产型工业的用地,在使用方式和价格上享受优惠,可实行土地租赁或协议转让。投产后的三年内,按纳税后国税留存乡级财政部分的25%、地税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同时,对引进项目的引荐人或单位,投资在50-200万元的工业项目,按到位资金总额的0.2-0.5%给予奖励;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0.4-0.8%给予奖励;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按0.8-1%给予奖励。在优惠政策的激励下,今年以来,全乡已引进工业项目5个,到位资金500多万元,现已先后竣工投产,可为全乡增加工业产值2500万元、上交税金80万元以上。目前,还有4个项目正在洽谈之中,预计全年能引进项目10个以上,引进资金总额2000万元以上。
响水县农村农田土地租赁招商引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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