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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

2022年01月09日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硬措施,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

  《方案》明确,要重点整治5类问题。一是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对住宅类房屋,要统筹考虑农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况,依法稳妥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二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对2021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占用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对2021年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四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对2021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已毁坏种植条件的,还应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2021年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要严格管控,要督促引导恢复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

  五是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发现的“非农化”问题。对已经排查确认的2021年第一、二、三季度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发现的“非农化”新增问题,能够纳入以上4类重点问题整治的,按照上述要求统一开展整改;不能纳入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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