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宅基地改革"已成为农村人讨论的焦点。
近年来,宅基地确权相继落实,在确认宅基地权的过程中,一再提到"一户一宅"的原则。
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本来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如果允许一个家庭拥有更多的住房,就可能导致少数具有资源优势的人占用越来越多的宅基地。
在农村经济不是那么好的人,房屋土地越来越少,甚至是导致了有人无房子住的情况出现。
在茂名乡村,很多的地方的都是实行了“一户一宅”,农村人要建房子,要么就是拆旧建新,有原来的宅基地上建新房子。要么就是由集体规划出土地,经过村民同意,经过投标,给那些无自宅基地的人建房子。
农村建房子都是要经过审批的秩序,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过经济合作社审批,报送村委会,由村委会送给镇村建办审批,上报送县市政府审核,发了准建证才能动工建房子的。
有些人由于自身的原因,不具备报建的条件,也不经过审批,而是采用快打慢的手段,在自己的承包土地上建房子,严重地违反了有关的规定。
针对这样的问题,有关部门采用了从严从重的打击力度,发现一宗就拆除一宗,起到震撼的教育作用。
近日,茂名信宜市大成镇组织有关部门,对
大成村委会河口
一违建楼房
被依法拆除。
拆除的房屋位于某中学附近的农田上土地,房屋大约有130多平方,已经是建好一层,水泥红砖结构。
按现现在的市场物价,建房子的成本是20万元左右,拆建的时候,引来不少群众的围观。
不少网友都说,辛辛苦苦打工存钱,回家建房子,本来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可惜的是不按规定,先报建后建房子,结果被有关部门依法拆除了。
现在不要怪谁,只能怪自己铤而走险,结果房子被有关部门拆除了,钱白花了,还要花钱搬走建筑物,恢复土地的耕种功能。
过去,地方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完善的时候,很多的人都是这样的建房子。
集体没有规划新农村建房,村民有钱建房子都是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横七竖八,随意建设。
有人建房子占用自己耕地,有人占用集体的土地,有人拆旧建新,导致了现在村民意见多多,矛盾不断,时有争吵,甚至是打斗,受到了刑事处罚。
农村建房子要走什么的秩序,正确的申请途径又是这样的?
宅基地审批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村民申请。
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公布并集体讨论。
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宅基地的名单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予以公布。
(3)乡(镇)政府审核。
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宅基地名单报乡(镇)政府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上报县市区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发了证件才能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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