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锡盟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积极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新机制,不断提高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水平,有力助推了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积极统筹兼顾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在保证耕地数量、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的同时,更加注重耕地质量提升以及耕地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与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强化目标责任管理,逐级签订责任状,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户,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目前,自治区下达我盟耕地保护任务为14.21万公顷,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全盟现有耕地面积30.96万公顷,比自治区下达我盟耕地保护任务超出16.75万公顷。
二、全力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启用了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对补充耕地情况进行监管。按照国家、自治区的工作要求,以2017年划定的11.58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成果为基础,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经各旗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核实举证,0.86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需调出(主要涉及锡市、乌拉盖、太旗、白旗、蓝旗、多伦),划定稳定耕地24.58万公顷(以上为初步核实数据,正在自治区审核)。下一步将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在稳定耕地中调整补足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三、大力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精神,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区内外交易,推进了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组织锡市、苏右旗、东乌旗、太旗、白旗完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区地类与2020年土地现状变更调查衔接工作;组织太旗、白旗完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其中:太旗耕地质量等别为15等,白旗耕地质量等别为13等。二是从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组织白旗完成跨省交易节余指标48公顷,财政实际收入1.982亿元(2018年成交9600万元、2019年成交5180万元、2020年成交5040万元)。三是太旗(30.1592公顷耕地)、多伦县(18.6933公顷林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成功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总成交价5473.4875万元(其中多伦县成交价1401.9975万元、太旗成交价4071.49万元)。
作者:锡盟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