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季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
单一技术解决不了农业环境问题,农业环境问题必须从系统入手,从源头和过程抓起才可以得到根治。生态系统本身不产生污染才是正道,不要把污染留到后面去治理。总的来讲,生态农业是大势所趋。
下面提到的几个例子,充分说明现代农业已经到了靠单一技术无法解决问题的阶段。
华北设施蔬菜种植及地下水污染。华北设施蔬菜大面积种植,氮肥投入都很高,因而导致了地下水的硝酸盐污染。这个问题大家都了解,但实际上到现在都没有得到解决。大家做的都是小范围的研究示范,还没有做到大范围示范,大面积的地下水污染目前基本没有任何改观。而且近年来华北设施蔬菜的投入还有增大趋势,因为很多地方在原有化肥投入基础上(一些地方开始适量减少化肥)还在大量使用有机肥。
我们在山东平原的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表明,把化肥减一半,蔬菜的产量还可增加30%以上。但有机肥的替代,似乎并没有解决当地的地下水污染问题,这种污染靠一家一户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养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2017年,国家一共投入了20亿元,在50多个县开展畜禽废弃物的治理,实际上对每个县来讲这些投入也是很有限的。我们发现很多养殖场比较盲目,一开始没有配套土地,在近年环保压力下,花费大量资金对废水进行处理,以达到排放标准。这些养殖企业没有想到,在缺乏配套土地的情形下,受环境治理成本的影响,未来要么面临搬迁,要么在市场竞争中垮掉。
单一技术解决不了养殖场畜禽粪污问题,最终还是要回到整体解决方案上来,即养殖要跟种植结合,实现零排放,固体粪便回到农田,液体废水也要回到农田。如果按照1亩地5头猪来测算,一个10万头存栏的大型养猪场就要配套2万亩农田,现在土地流转费每亩约1000元,流转土地代价也不低。因此,必须靠政府整体规划和布局,养殖企业不要过分追求规模,要适度分散,与种植业结合,这样才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北京农业生态需要重构。北京市现在搞都市农业,也面临诸多困境。为了保证城市用水,北京郊区发展节水农业,开始限制大量耗水作物;建设生态屏障,大力发展林业,就要占去耕地;发展休闲农业,种植了大量的外来人工植物,花花绿绿很漂亮,但却破坏了很多自然景观;有机农业搞了很多年,但缺乏自信,认为不可能做到;循环农业则面临养殖外迁,造成人为种养分离。
总体上,农业的农耕基础在全面动摇,土壤、水、植物、动物包括农民都面临被腰斩和拆解的局面,农业生态体系面临全面退化的威胁。
通过上述三个例子可以看出,单一技术解决不了农业环境问题,农业环境问题必须从系统入手,从源头和过程抓起才可以得到根治。生态系统本身不产生污染才是正道,不要把污染留到后面去治理。总的来讲,生态农业是大势所趋。
1.农业生态转型政策思考
许多国家都在进行农业生态转型,转型就意味着要更多地考虑生产功能以外的生态功能、环境功能和景观文化功能,但是中国的农业到底是不是到了这个时候?到底是不是应该转了?前面化肥的数据,实际上提供了一个支撑。然而目前国家层面还缺乏全面推动农业生态转型的顶层政策。
从农业生产功能来看,实施生态农业并不一定意味着粮食减产和歉收。世界主要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并未因环保政策的实施而出现粮食减产;相反,由于全面实施环保型农业,一方面,这些先行国家充分借助世界贸易自由化,以较低成本获得了部分食物产品;另一方面,则通过环保政策或绿箱政策回避了许多来自WTO的贸易壁垒,并顺利实现了农业从不可持续向可持续的历史性转变。
目前,值得深入分析和总结发达国家转型过程中的经验及教训,理清农业发展思路,为未来几十年我国的农业稳定发展提供顶层政策性设计框架。同时,启动相关产业、技术和政策试点,提供可行的推进方案与途径。
在政策上,应完善有机、绿色、生态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生产体系,确立农业转型目标及指标(2015年10%和2030年50%),重点地区实施生态补偿的政策。
在环保转型过程中,我国农业需要吸收日韩经验,从顶层修改农业法或制定专门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在农业部完善环保生态相关职能司局,相应建立不同层次的政府管理机构,并协调相关科研院校机构支撑体系;统筹国家涉农补贴政策,取消不利于环境保护的补贴政策,调整建立环境友好型农业的补贴优惠政策体系;修改生态农产品认证及管理体系,取消无公害标志,绿色标志需要提出减化肥、农药的具体比例,鼓励发展有机农业;启动新一轮全国生态农业建设行动计划,切实从区域层次对农业和环境进行整体协调布局和建设;开展土壤、水体、大气监测网络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2.生态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除了开展顶层生态农业政策设计及宏观布局以外,非常有必要在基层开展生态农场建设。这也是今年我们开展的一项工作,即制定农业部生态农场认定标准。
在考虑生态农场认定时,我们想从目前快速发展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开始,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企业等。另外生态农场边界要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应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经营权;农场面积不小于50亩;在农场经营过程中积极采用各种生态技术措施;优先选择获得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产品认证的农场。
生态农场的发展建议如下:
(1)提高各级政府及公众对生态农业的认识水平,并把生态农场作为今后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
(2)确立生态农场的建设标准。
(3)制定生态农场建设的技术清单,推动国家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向采用这些绿色技术的农场倾斜。
(4)借助“互联网+”,建立全国范围的生态农场信息与推广网络。
(5)加强基于生态农场的科研项目立项,包括长期定位实验、重大技术研发以及生态农产品开发和推广。
下一步需要开展生态农场建设标准、生态农场建设技术导则、生态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全国生态农场信息直报系统、生态农场认定区域示范等工作。
来源:《民主与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