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3月29日,河南省委一号文件出炉,提出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不仅要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更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资源资产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进行股份合作,多种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等。
这也契合了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河南将如何走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对此,记者采访专家进行了解读。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需要创新集体资产经营方式
河南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省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达80%以上。
河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张锟认为,文件中特别强调“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既是对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又是结合河南实际对中央工作部署的创新性安排,对与促进河南省农村经济发展与产业振兴,补上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张锟表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劳动人口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业生产技术不断创新,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变化,对生产要素的分配、投入、组合和使用的方式进行变革,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这就需要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发展。”张锟表示,这需要按照市场规则强化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挖掘和整合利用农村闲置和低效益的集体资源、吸纳农村集体成员闲散资金及社会资本、动员拥有技术和劳动能力的人员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资产、延长链条、创新业态、丰富经营项目等途径,创新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加快集体经济增长速度,为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股份制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可行模式
张锟谈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增长速度,首要的是培养和提高集体经济组织适应市场的能力,这就需要针对各地各村不同的基本情况,对已有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适宜性改造,从全省乃至各地的实践经验来看,股份制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可行和有效模式。
“这不仅可以坚持农村集体组织及其成员的主体地位,以集体的资产(包含土地、房屋、设备等)及其成员资金和相关权益(如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为资本参与经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并且可以有效吸纳其他社会资本、技术等要素注入其中,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同时,也有利于疏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资源资产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进行股份合作,以多种形式壮大集体资产,提升发展能力。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需要注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张锟认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对农村集体资产的重新投入、组合和使用,是生产经营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创新性活动,如何有效激励农村集体成员增强集体观念,激发内在动力和内生活力,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否得以发展的关键所在。
“有必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权力分配和利益分配机制的建立,激发农村集体及其成员发展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同时,要通过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农民权利受侵害,防止把集体及其成员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副教授吴珍彩认为,要激活农村资源,释放改革潜能,经济薄弱地区应渐进式实施低风险发展模式。可以建立资源利用竞争机制,在高度重视资源利用管理的基础上,既注重集体内部资源的激活运用,又积极引入外部资源,盘活集体的自然资源和存量资产,实现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另外,还要进一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利用现代化技术,建设智慧农业,充分发挥农村生态资源价值,探索发展循环生态农业,保证集体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还要坚持差异化导向,发展特色产业。河南省农村地域广阔,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不同、地理区位不同、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不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不一样,集体经济发展的模式也应不同。
“就当前集体经济发展成功地区经验看,利用地域特色,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农村集体经济才能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要增强农户参与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最大的受益主体应该是农户,发展中要尊重农户意愿,让农户知晓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并积极参与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只有这样才能够形成有效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