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普洱市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有力措施,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坚决履行耕地保护责任。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后至2018年期间,全市耕地保有量面积达825.24万亩,高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下达普洱耕地保有量789万亩的目标,守住了耕地红线。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在上一轮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基础上,于2017年完成了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际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888.7万亩,保护率(占耕地总面积)108.4%。同时,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确保保护区规模稳定,始终达到省级下达保护任务目标,居全省第一。
持续开展补充耕地工作。2018年以来,普洱市在省内率先开展大规模耕地占补平衡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目前,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工程新增耕地数量指标4.4万亩,垦造水田规模3.5万亩,新增粮食产能2576万公斤。
落实耕地用途管控。出台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措施,确保耕地不减少、粮食种植面积不下降,全市粮食面积稳定在512万亩以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执行补划要求,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加大违法占耕查处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狠抓“大棚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农地“非农化”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