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即日起至10月30日止,重庆市将启动种子种苗生产基地执法检查暨专项打假行动,以下七种行为将被严惩,行为恶劣、情节严重者将被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优质种子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市加大农业执法的力度,假种子几乎绝迹,但种子生产、销售套牌侵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扰乱种子市场秩序,危及种业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
据了解,种子种苗基地执法检查暨专项打假行动范围包括“两杂”种子制种生产基地、种苗生产园(场、圃)、蔬菜种子生产地等,主要针对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受委托生产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未执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生产种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或证物不符调运应检疫的种子等七种违法行为。
若有上述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在七种非法行为中,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惩罚最为严厉。若行为恶劣、情节严重者,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同时还将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