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8月1日施行的《黑土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四省(区)自然资源厅围绕开展黑土耕地调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黑土耕地的特殊管控、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占用、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加强监督执法、严格落实保护责任等六个方面,切实加强黑土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黑土耕地是珍贵的土壤资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耕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准确掌握黑土耕地家底是做好黑土耕地保护的基础。《通知》要求,四省(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黑土耕地调查,以进一步明确黑土区内黑土耕地类型、分布、数量、质量、保护和利用状况等,建立黑土耕地档案,作为严格管护的基础。
《通知》强调,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黑土耕地的特殊管控。当前,各地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明确耕地保护任务。《通知》还明确,要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占用黑土耕地。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黑土耕地。
针对违法违规占用黑土耕地问题,《通知》提出,要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监督执法,切实加强黑土耕地用途管制监督。
在严格落实黑土耕地保护责任方面,《通知》强调,黑土耕地保护任务应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行严格考核,党政同责。四省(区)要高度重视黑土耕地保护,各级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协同,与农业农村、水行政、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