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南川区河图镇某农村承包经营户等46户委托村民小组与甲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将46户位于河图镇的土地流转给甲公司进行农业种养殖项目建设,周某为甲公司雇佣的工人。2019年,甲公司开始拖欠土地流转费和周某工资,催要无果后,某农村承包经营户等46户以及周某于2021年将甲公司起诉至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土地流转费和工资共计354018元,但甲公司一直未按约履行支付义务,2022年,某农村承包经营户等46户以及周某向南川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一直联系不上,为及时止损,也为便利土地后续流转,南川法院依法查封了甲公司位于南川区河图镇的构附着物、苗木和机器设备,并进行评估、拍卖,后买受人乙公司以最高价竞得。南川法院将拍卖价款支付给各申请执行人后,该47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目前,该46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已与新进场的乙公司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近年来,南川法院在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过程中有的放矢,针对涉及民生的大案要案,秉持精准出拳、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到知民情、解民忧,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群众在执行过程中也能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