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燕巧摄影杨树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我省将采取哪些硬措施进一步守牢全省耕地保护红线?
3月1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杨伟介绍,将从五个方面发力耕地保护,推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落地见效,为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筑牢基础。
在健全耕地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上发力。去年以来,我省全面推行田长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等考核考评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了耕地保护责任。下一步,将主抓四个重点:一是不断完善我省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体系,足额带位置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推动层层签订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书。二是落实田长制配套措施,推动制度高效运转,全面压实各级责任。三是加快制定耕地保护激励办法,调动全社会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四是出台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工作,为耕地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化、法治化保障。
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上发力。国土空间规划要发挥好引领管控作用,引导各类建设活动不占耕地或者少占耕地。将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科学统筹协调各类用地需求,切实从源头上加强耕地保护。
在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上发力。去年以来,我省在“三区三线”划定中,优先划定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在全国率先开展耕地变化情况双月动态监测,切实加大耕地恢复补充力度,全省耕地面积有望实现连续两年净增加。下一步,主要是落实“优先序”、做好“两平衡”。
落实“优先序”,即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菜、糖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良田粮用”。
“两平衡”一是实现“占补平衡”,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必须执行“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刚性要求;二是实现农用地内部的“进出平衡”,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要积极稳妥推动流出耕地恢复补充,确保全省耕地特别是良田好土不再少一分、丢一寸。
在加快提升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上发力。去年以来,我省强力推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6.69万亩、闲置土地处置10.02万亩。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盘活存量用地、减少新增占地;分行业分地区制定工业用地指标体系,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开展工程项目违规占用耕地、盲目大规模占用土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推动各行业依法用地、集约节约用地;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混合用地”等多项改革,进一步提高产业用地效率。
在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上发力。坚决整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充分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信息技术开展常态化监测,将实施田长制与日常动态巡查结合起来。做到“零容忍”、严查处,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有案必查、查案必严,加大对重点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建机制、强协同,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与能源、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沟通,切实做好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共同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