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联合辖区乌江镇人民政府、乌江镇天乐村委会,依托“府庭联动”机制,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件,既为13户农户要回了拖欠两年的11余万元土地承包费用,又有效避免了因强制执行造成30个温室大棚被拆毁的不必要损失,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府庭联动化解纠纷
案情回顾
2015年,甘州区乌江镇天乐村村民张某某与同村王某某等13户农户达成承包土地流转协议,约定由张某某租赁上述13户农户的45亩土地进行耕种,并按期支付相应费用。然而后期,张某某却因资金紧张,拖欠王某某等13户农户两年土地租赁费用共11余万元迟迟未付,双方为此引发诉讼。经甘州区法院西郊人民法庭审理,对双方签订的承包土地流转协议予以解除,并判决张某某立即返还土地。后因土地迟迟未被返还,13户农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府庭联动
因该案涉及的当事人众多,强制执行一方面会造成30个(单个造价10余万元)日光温室大棚被拆毁,为被执行人张某某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也会致使矛盾激化,引发不稳定因素产生。因此,为从根本上了解此案件具体情况,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西郊法庭主动与辖区乌江镇政府取得联系,启动“府庭联动”工作模式,与镇村干部,多次深入现场,对案涉土地进行现场查看、测量,并会商研究化解办法。
成功化解
在法庭、镇村两级干部与案件当事人的反复沟通协商下,王某某等13户农户同意法庭、镇村干部提议,与村委会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村委会对相关土地进行承包,并暂代张某某支付拖欠承包款,后再由村委会将该土地流转至张某某进行耕种。这一举措成功打消了农户流转费用无保障的顾虑,也有效避免了已建成的日光温室大棚因强制机械执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该案的成功执结,是西郊法庭深入践行“府庭联动”机制,避免机械办案,全力保护民生的又一典型案例,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下一步,西郊法庭将继续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擦亮“种子法庭”品牌,紧紧围绕“三农”工作重心,发挥贴近基层优势,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坚强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