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这是机构改革以来第一个获批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是江苏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
《规划》强调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规划》要求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陆海统筹联动,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深度融入上海大都市圈,下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发挥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
《规划》强调,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确定的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格局,深化落实“1+3”重点功能区,完善陆海统筹、点面结合的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坚持“生态优先、带圈集聚、腹地开敞”的空间开发保护思路,优化徐淮、里下河、沿海、沿江、宁镇扬丘陵5大农业片区,构建“两心三圈四带”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规划》对农业、生态、城镇、陆海、区域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作出统筹安排。其中,提出塑造“新时代鱼米之乡”农业空间,支持乡村振兴;营造湖美水清生态空间,增强“美丽江苏”底蕴;构建紧凑集聚城镇空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陆海空间协同,努力建设海洋强省;强化空间统筹,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保护传承文化与自然价值,彰显“水韵江苏”魅力;加快区域协调,推动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