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寨县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下面带来2024六安金寨县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一、2024六安金寨县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麻埠镇响洪甸村新岭组、冲口组、上湾组、香草组、中心组、遇驾岭组、驻驾湾组和方冲组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建设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寨县段)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1、补偿方式与标准
(1.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其中:征收农用地、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47206元/亩;征收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进行补偿安置,评估工作由安徽中瑞华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实施,该公司通过外业调查,内业测算、分析的方式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为47206元/亩。
(1.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执行。涉及耕地0.1155公顷,林地0.1930公顷,园地0.2886公顷,相关补偿费用后期均补偿至相应具体所有权人。
(1.3)农村村民住宅?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执行。相关补偿费用后期均补偿至相应具体所有权人。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2、安置对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地农户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务工、经商、服役、就学等原因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不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妇女成员不因丧偶、离婚而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因结婚、生育、抚养收养和政策性移民等原因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
3、社会保障措施
本次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规定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时,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人均所剩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的人员纳入缴费补贴范围。缴费补贴标准按我县当前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标准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规定执行。
总得来说,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寨县段)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已经公布,其中:征收农用地、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47206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