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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名:探索“流转宝”模式 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2024年07月15日 来源:改革网

  改革网看河北农业规模化是农业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为解决人多地少、耕地碎片化、集体经济收入少等问题,大名县综合运用支农惠农政策,探索推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托管企业+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七位一体土地“流转宝”模式,推进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农民、农村、企业等多方收益。

  碎片化整合解决“耕地零散”问题

  实现农业规模化,首先要将耕地“化零为整”。根据“流转宝”操作流程,需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依规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民农户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入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将分散土地连方成片,并规定集中化率达到90%以上,达到规模化种植要求。农民入股的土地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规范交易,完成交易鉴证,依法保护土地流转行为。

  村级成立经济合作社后,报乡镇审核,乡镇同意后再报县农村集体经济土地“流转宝”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纳入土地“流转宝”实施和政策支持和管理的范围。

  为加强风险防控,县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对土地“流转宝”运行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管体制,定期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做好风险监测预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有效防范各方面的违约风险,保障土地“流转宝”健康顺利实施。

  目前,该县土地“流转宝”已实施52个村,涉及土地面积5.2万亩,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040万元,实现群众土地流转收益和分红收益6500多万元。

  专业化服务解决“谁来种地”问题

  为转移繁重的农业生产管理任务,该县引导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与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紧密衔接,推广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与托管组织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其中,托管组织为合作社制定全程技术服务方案,提供统一良种、统一播种、统一灌溉、统一农资、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收购等全程托管服务;合作社负责托管地块农作物的保护和看管,保障托管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参与生产内容、支出和粮食销售的监督。

  为将农业生产链上的价值最大化留给农村,协议明确要求托管服务组织亩均年托管费用不得超过1350元。托管组织通过规模化种植和作业,实现生产成本节省和收益增加。同时,托管组织生产用工优先使用托管村的村民,村民实现在家门口打工挣薪金。

  为保证托管服务质量,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有资质、实力强、懂管理、服务优、专业精”的标准筛选开展合作的托管服务实体。目前,国内统一的农业全产业链组织和服务平台——中化现代农业公司已在大名建立MAP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为合作社、村集体、种植大户等提供从种到销全程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

  专属化支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政策支持下,大名县与建行邯郸分行签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为土地“流转宝”量身定制信贷产品,满足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

  该县财政出资5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在建行邯郸分行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专用账户,拉动建行10倍系数贷款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土地“流转宝”,2024年实现10万亩农业生产托管目标,并且在此基础上,逐年递增财政风险补偿基金和信贷额,2025年预计实现20万亩农业生产托管目标。

  申请贷款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提出申请后,建行依据土地流转协议及托管协议开展贷前审查等程序,对征信符合信贷条件且贷款手续齐全、达到贷款条件的合作社,签订贷款合同,确定授信额度,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放贷款。

  根据相关规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建行开立对公账户,并由建行负责账户资金使用的监管,保证贷款专项用于土地“流转宝”的生产运行,确保贷款安全规范使用。同时,土地产出收入回款优先用于偿还建行贷款本息。目前,建行已授信土地“流转宝”贷款4亿元,放贷6800万元。

  托底化保障解决“收入不稳”问题

  抢抓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机遇,从保险托底和成本控制方面双向发力,保障村集体和农户收益,实现“旱涝保收”。

  该县与人保财险公司签约战略合作协议,由该公司负责土地“流转宝”整个托管项目的保险承保工作。托管服务组织为其托管土地所种植的粮食作物缴纳完全成本保险(小麦、玉米)和产值保险,保险公司为托管组织提供年收入保额2800元/亩,保险公司根据约定对托管服务组织进行理赔,保障土地种植基本收益。

  同时,组织村级经济合作社及其所在乡镇政府、托管服务组织、建设银行、保险公司、农业农村局签订“六方协议”,在各方权利义务中明确将成本限额进行规定。其中,种植成本每年每亩2600元、种植收益每年每亩收入3030元,扣除种植成本后净收益每年每亩430元。

  为了保障农村收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还将托管土地产出的收益和支出进行公开公示,通过召开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股东会议确定分红比例,农户在得到每年每亩1000元-1200元的土地入股收益后还可得到分红收益,村集体经济在土地托管中也得到收入,实现村集体和农户“双增收”。

  “流转宝”模式,通过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有效促进了土地流转规模化,农业生产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发展,使农业增效、农户增收、村集体增富、企业增利等多方互利共赢的良好效应加速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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