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宋家村土地被剥夺,人民在哭泣
发表于:2011-12-19 14:23
长春市朝阳区经济开发区,是再2003年违规设立的开发区,它的设立不等同于什么行政单位,而是专门倒卖土地为其当地政府变相敛财的部门。自从此开发区的设立几年来,其在所管辖范围内的农民承包耕地,(基本农田)遭到破坏,百分95%耕地被非法征占倒卖(几万亩以上)。十几万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成了既不是工人,是农民而无耕地,完全成了无业游民。
就其管辖的原来的大屯镇(现改为富锋镇)六个行政村,几百个自然屯的耕地以各种非法手段,分次分批的非法盗卖给单位和个人用于非农业建设,他们没有国家任何审批手续,也不和农民履行任何程序,想占那里就占那里,强迫农民拆屯并居,到现在为止几十个自然屯的农民失去土地,家园被拆被迫上楼居住。在土地补偿是花样百出,就一个乡一个村,一个自然屯的土地补偿价格就相差几十倍,高的每平米160元,低的每平米60,5元最低的,只有12,5元一平米同一块土地,确同地不同价,
在倒卖土地上他们利用手中权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以租代征》先圈后占,更有甚者个人通过渠道抢占耕地圈而不占,还有的大兴土木建厂房,楼房,建而不用等着套取补偿,就此违法现象在长春市朝阳区比比皆是,其他的城区也是大同小异你征我占忙的不亦乐乎。
几年来其所谓的的开发区,在其他领域中的成绩真是捉襟见肘不见成绩,可在倒卖农民手中土地上可谓是成绩显著,收益颇丰,从中得到了经济效益,和政治利益,有的领导靠倒卖农民的土地成绩突出平步青云,成了风云人物,光环笼罩无限风光,可他身后的子民们却水深火热,苦不掺言,不知道他们的成绩是建立在多少百姓痛苦之上,真是倒卖爷田心不痛啊。
土地承包权是国家赋予农民合法的权益是受到宪法,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侵犯,可就是这些手握行政权力的座上客们根本不顾及法律法规,肆意践踏人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已经达到有恃无恐的境地。
为此我们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反映了八年,可是问题还是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我们也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家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反应举报反应,也曾有人进京反应举报,12336举报电话从没间断得打,可都是石沉大海,无声无息,我们想知道多大面积土地违法举报,国家,国土部门才会重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哪个部门执行。
长春市朝阳区经济开发区土地违法数量之大,面积之广涉及人口十几万,在吉林省乃至在全国也屈指可数,可不知为什么在国家查处问责土地违法中能偏安一隅,其他省市都在查处问责,可长春市朝阳区土地违法查处问责却是风平浪静,相关领导却升迁,任凭群众举报反映还是我行我素。难道土地违法在长春市朝阳区是特区,开发区管委会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还是不在违法查处之列,还是山高皇帝远,为何面对千万群众的如此作为如此行政,总理说过民意大于天,农民也是共和国的公民。
得民心者,得天下,水能载舟,易能覆舟
长春市朝阳区,双山村,拉落村,迎新村,宋家村全体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