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政府与民争地 三岁小孩也拘捕
发表于:2011-12-21 11:17
座落于广西灵山县武利工业园内的湾弓岭、朱砂塘蓝厂麓岭、雷公木岭、北捅岭和水井麓岭,面积200亩。1953年土改时,上述“五岭”当时政府依据山跟水田走的原则,已明确分给本生产队管理使用,1962年“四固定”时,上述“五岭”同样固定给我们生产队,1964年9月23日,伯劳公社邓阳大队与国营钦廉林场武利分场签订林权山界落实合约时,确认大麓细岭、大麓大岭、山垌口屋背岭、横岭是本生产队的,也没有将湾弓岭、朱砂塘蓝厂麓岭、雷公木岭、北捅岭和水井麓岭确认给国营钦廉林场武利分场,因此,上述“五岭”自古至今权属都是我们山垌口村民小组的,但国营钦廉林场武利分场在七十年代,不分青红皂白,强行霸占我们山垌口村民小组的上述“五岭”200亩土地耕作。期间,围绕上述“五岭”权属,我们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均石沉大海。2007年,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武利搞工业园,又打上了我们村民小组上述“五岭”的主意,不通过土地管理部门,也不与我们村民协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十六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私自与村民谢尚彩、谢天益、谢尚永、谢尚胜、谢尚荣互相勾结,以修路等办公益事业为名,拨下公款65万元到谢尚彩的农行帐号:6228481520881029413,除拿49万元作修路基金外,其余的16万元被县腐败官同谢尚彩等人私分,还骗取了我们村民小组上述“五岭”山地200亩做工业园用地。
灵山县政府霸地建工业园后,工业园的洪泥水又淹没邓阳村良田200多亩,造,成我们颗粒无收,损失300多万元。
综上所述,湾弓岭、朱砂塘蓝厂麓岭、雷公木岭、北捅岭和水井麓岭,面积200亩,自古至今均属我们山垌口村民小组的,1964年,邓阳大队与国营钦廉林场武利分场签订林权山界落实合约时,也没有将上述“五岭”确认给国营钦廉林场武利分场经营,当时,还有灵山县人委监证,铁证如山,不可思议。而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不顾我们死活,霸地搞劳民伤财的开发区,还弄虚作假,巧立名目,以拔款修路为名,私自与村民谢尚彩、谢天益、谢尚永、谢尚胜、谢尚荣勾结,卖买我们村民小组未经集体讨论同意、不存在权属纠纷的200亩土地,并私分修路款16万元,是一种贪财如命、明知故犯、以权谋私的枉法行为。还非法关押连三岁小孩在内的6名无幸农民,践踏人权,严重违法,因此,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据法律,将上述“五岭”200亩山地权属裁定给山垌口村民小组,赔偿洪水淹田造成300万元的损失,无条件放走上述6名无辜农民子弟,并追究有关枉法人员潘雪红、刘朝术、徐光荣、谢尚彩等人的法律责任。
灵山县伯劳镇邓阳村山垌口村民小组。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