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现状及金融支持路径选择
发表于:2012-02-06 14:33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现状
(一)设施年久失修,抗旱防洪标准低。目前,山东巨野县拥有大小型水库3座,人工渠21条,塘坝65座,水闸163座,机井25000眼,堤防93座。80%的农田水利设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标准低、配套不全,现在大都进入老化和效能衰减期。
(二)有效灌溉面积待提高,节水灌溉面积比重低。据调查,巨野县耕地面积115万亩,其中,具备通渠灌溉的有30万亩,具备机械抽水和人工运输浇灌的约有6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78.3%,但尚有21.7%的耕地未能改善灌溉条件。据县农田水利管理部门反映,目前全县近70%灌区仍采取传统的大水漫灌、深水淹灌、串灌等,造成水资源浪费和水土流失,节水效能不高。
(三)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存在缺口。按照巨野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2009年至2011年农田水利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170501.3万元。调查发现,在筹资和项目建设中存在资金缺口,造成资金缺口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民自筹资金落实难度大。虽然近年来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因农业生产的不稳定等因素,农民的生活水准仍然偏低,在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方面自筹能力还较差。数据显示,2009~2010年在巨野县农田水利建设投入资金中,农民自筹资金普遍在11%左右,较2008年下降了1.2倍。二是县级财政自筹配套资金落实难。调查发现,大中型水利建筑设施的投入,95%以上是省级以上财政的刚性支出,需市、县级财政配套的资金很难到位。受财政收支状况、投资回报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多是等待国家和上级财政拨款。
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贷款缺乏合格的承贷主体。现阶段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不顺,农田水利设施经营主体、运行机制、经营模式、产权归属等问题都不太清晰,在管理上涉及的部门广、头绪多,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缺乏合格的承贷主体,成为影响信贷支持的突出障碍。
(二)农田水利建设投融资缺乏市场机制。一是水利设施建设往往周期长、资金需要量大、见效慢,且受洪灾风险可能性较大,很难满足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信贷风险控制和信贷收益水平的要求,致使商业银行不愿对其发放贷款。二是金融介入农田水利建设缺乏配套政策,金融机构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贷款,既不能享受一定的补贴,贷款损失后也没有从相关部门获得补偿的可能,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另外,农田水利建设保险缺失,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阻碍了银行信贷的进一步投入。
(三)服务农田水利建设的金融产品缺乏创新。目前,对水利建设项目公益性强,缺少有效的担保,涉农金融产品相对单一;对于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贷款仅仅依靠农发行的政策性支持,没有形成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还贷和收益保障制度。加之大型商业银行对县域以下的营业网点撤并较多,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又主要针对农户发放种植、养殖业小额贷款,靠涉农信贷模式很难满足水利建设的资金需求。
加强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合格的承贷主体。对筹建未建农田水利工程项目,首先要明确产权归属,其次对工程竣工后,经营管理方式、投资回报期等要具备一定的合格主体,在此基础上,实行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对现有的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实施改革。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可采取竞标拍卖、租赁、股份合作或联营等多种方式,以便使一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现商品化,作为金融机构贷款的抵押品。大力推行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可采取将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准许个人承包、租赁经营。承包人可与所有者签订合法的承包合同。采取“以水养水”的新路子,实现政府部门、经营者、投资者、受益者共赢的良好局面,吸引社会更多的投资者前来投资。
(二)用好综合政策,为金融支持水利建设提供安全保障。大力推行农田水利设施贷款贴息政策,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或承担全部利息;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提供减免税费的政策,减轻承贷主体的经济负担;制定农田水利设施贷款风险和损失的补偿政策;对辖内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金融机构,当地政府要按投资比例给予奖励;设立农田水利设施政策性保险,完善涉水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对农田水利设施信贷支持的积极性。
(三)加快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产品创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创新服务“三农”、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利建设的活力。可以探索以项目未来的经营收益或收费权等为担保,对具有未来收益的经营性农田水利项目发放抵押贷款;积极探索拓宽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担保形式多样的涉农信贷产品,完善涉农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开展大型农田水利设备、大型农机具等融资租赁业务。此外,还可在有关部门引导协调下,发放银团贷款,扩大贷款投放能力,在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支持力度的同时,有效拓展信贷业务,促进自身效益的可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