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61亿巨资建蔬菜大棚,农民同意否?
发表于:2012-02-07 17:21
黑龙江省林甸县政府被指非法圈占农用耕地。民众称耗费61亿元打造的是假民生工程:建设6000栋蔬菜大棚,领导参观后又迅速拆除。公开建设别墅群,叫价每平方米5000元。19户农民举报他们承租的土地就是因该项目被收回,而且县政府没有给予应得的补偿。(2月6日《中国青年报》)
近些年,很多地方开始重视农业现代化,它们所采取的举措多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搞设施农业。这个方向没有错,但具体怎么做却大有讲究。如果方法不对,没有把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或者丢掉了因地制宜的原则,就会适得其反。
林甸县的做法值得推敲。根据笔者的研究体会,要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必须始终要关怀农民利益,把中央确定的农户土地承包制作为开展工作的前提。农户土地承包制并不影响农业现代化,也不影响农业规模经营。
在东北很多地方,地广人稀,人均耕地较多,但即使如此,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也有很大的制度容量,不会阻碍农业现代化。如果说有麻烦,是土地承包制在过去有不稳定的缺陷,妨碍土地流转。中央已经确定的政策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正确的做法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尽量不要随便变更承包合同。对于当地农民,应该在公平承包的前提下,把承包关系永久化,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在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如果要引入现代化农业市场方式,也应让已经承包土地的农户作为新生产方式采用的主体,让他们学会新方法、新技术,尽量不要废止合同、另起炉灶。尤其要尽量避免由政府把土地收回、集中发包给城市资本的做法。依笔者的调查,这种办法弊大于利,容易加大当地农民的隐形失业,产生土地纠纷,造成社会不稳定。正确的做法是在当地农民中间培育专业农户,哪怕进度慢一点,也要尽量稳妥扎实。
在少数地方,还往往借“现代农业园”建设的名义,进行高端房地产业,在优质耕地上兴建起了别墅式住宅。从媒体披露看,国家土地督察局对林甸县的一定量土地的不合理使用做了处罚,由此可见林甸县的做法明摆着有不当之处。
依笔者之见,凡是遇到这样的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给农户让利,在充分补偿他们利益受损的基础上,让他们多得一点利益。道理也简单。既然县政府认为新的生产组织方式有更大的效益,就透支给这些农民一点,求得一个和谐安定,有什么不好?但愿林甸县能在这方面给全社会作出示范。
□党国英(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