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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可耕土地与住宅开发孰轻孰重?

发表于:2012-03-10 11:07

2012年3月7号上午10点52分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十里铺,一百多亩的小麦和一百多亩蔬菜大棚,将近300亩的农用耕地,被当地政府某些人用本来为人民服务的力量和铲土机一扫而过。将近300亩的农用耕地变成住宅开发用地!看着本来靠地为生的农民和一片狼藉的土地我不禁想问:在中央三令五申下你们把农用耕地变成住宅开发用地合法吗?当你们拿着人民发给你的工资可想到那些靠地生存的农民能吃饱饭吗?当你们用本来为人民服务的力量和铲土机一扫而过时可想到你们是那些失去土地农民的父母官吗?你们吃的喝的是农民用辛勤的汗水和土地创造出来的,如果农民失去土地你们将失去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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