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察布查尔县无故将有30年土地承包权的承包合同改为3年这样合法吗?
发表于:2012-04-07 08:21
新疆察布查尔县委县政府将有30年土地承包权的承包合同强行改为3年这样做合法吗?
我们是一个公司,1999年响应新疆伊犁州政府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到察布查尔县开荒种地,共开垦了2000亩地,在荒无人烟的地方自己打水井,投资拉了几十公里的高压线,共投资了400多万元。开荒地前3年政府不收任何费用,从第4年开始,每亩地收20元,每5年增加5元一亩。2000年在州政府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900亩(州政府只有1000亩以下的权限)到2005年荒地变成了熟地,可以种粮食了。县里以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为由收回了1000亩,连我们打的水井都强行收走了,据说这1000亩给了县政府领导的一个朋友。2011年地价上升,今年县委县政府要各开荒的单位强行终止承包合同,改签为3年,如果在2012年3月31日下午15:00分不签3年合同的,再没有土地使用权了。收回去的地政府不给任何补偿。签了3年合同的还要再拿出40%,1000亩立即变成了600亩。价格今年变成60元一亩,三年后随行就市。三年后是否再承包给你,由县委研究后定。
县里的通知下发后,有许多单位和个人不服,要求政府给予补偿,县里说::"终止承包合同是政府定的,是强行的,没有任何补偿"。几百户人家和公司每亩地抽10元钱,组织了4个代表去北京上访,这4个人被接回后,“集中”到乡派出所“学习”,不准见家人和朋友,并且3年的承包合同也不能签,理由是他们带头“闹事”。
这件事出来后,群众对共产党和共产党的政策产生了怀疑,我给县里工作组的同志讲:“你们作为一级政府,严重违背了国家的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他们说这是县委的决定,我们是工作人员,请你们不要为难我们,你们签也得签,不签3年的承包合同,我们就无偿收回”。我是一名当过几十年兵的军人,对党从来没有怀疑过,中国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发展。我们有的基层组织,把党制定出的好政策没贯彻落实,严重违背了民意和法律。
请各位网友评论一下,作为一级政府,这样做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