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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屈

安邵高速公路回龙江地段打烂群众屋面还刑拘无辜百姓

发表于:2012-04-11 08:43

 刑拘无辜百姓 呼请社会公众、媒体监评

  因安邵高速公路回龙江地段遂道施工队爆破作业操作不当,打烂群众屋面,没有给予合理补偿,反而打了被要求补偿人员,引发当地群众愤怒,然而施工方又冲着群众出手。在处理此事过程中,镇党、镇领导为显赫政绩,采用荒唐手段,先由党、政领导定调为刑事案——寻衅滋事,然后要派出所按此调子去办材料。竟然不择手段,抓羊抵鹿,将无辜百姓刑拘。在村干部和村民书面证实被抓人确实不在冲突现场,没有参与打架的情况下,又用手中权力,威胁、压服村干部:谁叫你们作这样的证,我要撤了你们的职。

  事情详细过程如下:

  涟源市石马山镇回龙江村民主组村民张里贤,男,现年75岁。因长子张春全家外去广东打工,其家中房屋以旧翻新之事全权拜托张里贤办理。2011年11月中旬,正当房屋主体工程完工,却因安邵高速公路回龙江地段遂道施工队爆破作业操作不当,屋面琉璃瓦被打烂十几处。当时找相关人员交涉,要求得到合理补偿。由镇政府有关人员协调,答复补偿3500多元。但迟迟没有兑现。一直拖到2012年元月中旬(农历2011年12月下旬),说只补偿2070元;而屋后的另一户,当时协调时说只补偿2300元的,这次说补偿6700元。张听到此说法后,按现在的匠工工价衡量,实在无法理解,便一再提出要求给予合理补偿。得到的答复却是硬性不变。于是,张说要是得不到合理的补偿,那我只能去阻工。

  张到施工场地,说要那些正在作业的人员不要施工,其中一个竟然出手打人,将张打倒在大石头上,当时张臀部痛得无法承受。而这打手便扬长而去。张当时实在受不了,向在娄底开日杂店的儿子打了电话要他回来送张去医院。

  后来,年近70岁张的老婆闻信来到工地,参扶着张去施工指挥部说理,意想不到的是,不但得不到说理的空间,随即只看到四个手持钢钎的汉子气势凶凶地冲出来,大声吼叫:谁说打了人,拖出去。迅雷不及掩耳,张的腰部背部连挨几棒,张当时痛得难以忍受,无法顾及周边情况。张的老婆见此状况,也无主张,只是逃到门外大声疾呼:人被打也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在山里打了,现在又这样凶神恶煞地打人。听到呼救声,过往行人及周边群众来了。

  大路不平行人铲。围观群众见施工方这样残暴、太不讲,便七嘴八舌地评论起来。施工方便与赤手空拳的过往行人及围观群众冲突起来了。张由亲人送到涟源中医院诊断、治疗,全是内伤。因无钱只住了两天院,带了几百元钱的药品忍痛回家服用。

  事态发展到这一状况,完全是施工方采取野蛮手段所导致。高速公路的修建虽是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方因操作不当造成当地群众受损,理应按国家有关条款给予合理补偿,才能得到当地政府、群众的支持。如果是充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牌子,纠集社会上一些打手横蛮地维护施工方的经济利益是违法的。

  事态停息后,在当地派出所同志去调查时带的(可能是施工方反映的)材料中看到,反而说张的儿子、孙子与施工方那些打手发生了斗殴,这与事实完全不符。张在外做事的三儿子张海回来,根本不在施工方与过往行人及围观群众发生冲突的现场,当时村干部因没看到张的三儿子,还在担心是不是被施工方的打手打伤了,直到后来知道张那三儿子根本不在现场才放下心来。至于材料中所说的什么张马、张卡(这些人的名字在材料中都是改过来改过去的)是张的孙子,张根本没有这么大的孙子。另外所附的照片都是从电脑里取出的办身份证的正面照片,不是冲突时现场的照片。就上述情况,张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提出书面看法和请求:

  一、 讲究实事求是,澄清事实,不要含糊。①施工方所提交的材料完全歪曲事实:以虚假名字,乱指点称谓关系、凑合照片,强加到张子孙身上。②过往行人及当地围观群众是对当时施工方人员手持钢钎,对年迈七旬的老人气势凶凶现场发表看法,加以评论,而施工方人员便冲着围观者而去所造成的冲突,所以引起了民愤,这一后果应由施工方负完全责任。

  二、 张一个年纪75岁的老人虽然到工地说要作业人员不要施工,尽管是有阻工意识,但张手无缚鸡之力,只是动口没有动手,就是算对工程有点影响,要受处理也应是按法规、政策由政府及相关部门执行。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手打人,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 施工方在工地上打了人,被打者到指挥部去讲理,施工方竟然出动手持钢钎的彪形大汉大打出手,说明他们是蓄谋已久的惯用手段,是引发民愤的根本原因,一切不良后果概应由施工方负责。政府理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以利工民关系和谐,以利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 张要求房屋受损重新核定,得到合理补偿。如果说补偿经费不可调节,张则只要求施工方请人购物为其修整好即可,不要那经费补偿。

  张的请求递交后,镇有关人员当时说:现在要过年了,没时间,待后调处。但时至2012年2月27日下午5点左右,石马山派出所竞将(在场的村干部和村民证实)根本不在冲突现场的张海(张里贤的第三子)抓去关押在涟源市公安局看守所。2月28日傍晚送达了刑拘通知单到张里贤家。刑拘通知单上却将抓张海的时间改为了2月28日2点钟。假若就是说这次冲突触犯了刑法,当事人也只能是张里贤,要抓要关的是张里贤,而怎能抓拿其子张海去顶罪呢?本人犯事本人当,以子顶父罪合法吗?张海被抓后,家属去镇讲理,镇有关人员答复:就处理此事,镇党政联席会上已定性为寻衅滋事,不能改变,且由派出所已整理了这样(用手示意)厚的材料。公安内部人员透露:这样的案子我们也不愿办,不过迫于压力。究竟他们用心何在呢?原来是市人大会议即将召开,该党委书记拟任副市将在这次会上通过选举程序,原镇长想趁此机会升为书记所以果断地采取上述卑鄙无耻行动。法制社会的今天,竟有如此知法犯法的所谓党政领导和执法人员,只图为自己政绩而不择手段残害百姓,天理难容。但百姓无奈,只有呼请全社会公众、各界人士、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评论和法律援助,为百姓伸冤,以解百姓危难,维护法律尊严,还无辜百姓一个公道和清白。

  怒不平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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