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阳县:8712名贫困学生补助款遭“截留”!
发表于:2012-04-11 16:52
河南讯:(记者付建威陈红伟)近日本网编辑部接到正阳县部分中小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打来的投诉电话,反映该县财政局和该县教育局没有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教育厅提高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发放,而是直接截留每名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款250元。该县有8712贫困学生应该得到此款支助,那么被截留的约200万元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款至今没有发放的贫困学生手中。本网记者于3月23日在正阳县进行了采访。
根据《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将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以现金形式及时足额一次发放给受助学生。
记者走访了正阳县的铜钟镇、陡沟镇、熊寨镇、新阮店乡、油坊店乡、雷寨乡、王勿桥乡、永兴乡、吕河乡、彭桥乡、兰青乡等中学,这些中学老师和校长告诉记者,今年刚刚接到的正阳县教育局的下达转发文件均是【2011】381号文件,该文件的明确规定,初中贫困学生生活补助为每天4元,小学贫困学生生活补助为每天3元,按每学期125天计算,2012年上半学期将发放初中补助500元,小学补助375元。
记者在铜钟镇中学采访了一位学生家长,提起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款,该家长很生气,与我们正阳县邻县的汝南县去年下半学期都提高到一学期每生每年625元,正阳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提高,前两天学校又通知还是半学期500元,一年下来我们县比汝南县每个贫困学生少发250元。国家提倡再穷也不能穷教育,正阳真的穷的连国家拨发给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这点钱都给扣了吗?
就是这份文件遭到了许多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的质疑和投诉。因为与正阳县相邻的汝南县,执行的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是:初中每生每天5元,小学每生每天4元,比正阳县执行的标准每年每生高出250元。而且汝南县从2011年下半年就已经开始执行发放到学生手中,正阳县2011年下半年不但没有执行新标准,2012年下发的文件又是每生每天均少一元的标准,这是又怎么回事呢?
记者来到了正阳县教育局,该县教育局财务股一位姓夏的股长解释说,我们没有接到任何提补助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的新文件,我们正阳县是财政省管县,我们执行的是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小学每生每年750元,我们也是公开透明,严格执行的,2012年关于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款发放文件已经下发到学校,这是国家的一项惠农政策,不知道老师和学生家长到底什么意见?
采访中,记者告诉了夏股长,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教育厅从2011年下半学期开始已经提高了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并要求他电话咨询河南省财政厅两免一补办公室,遭到了夏股长的拒绝。
记者电话采访了河南省财政厅两免一补办公室的李老师,被明确告知,河南省2011年秋季学期就已经提高了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全省均按照每学期125天在校计算,初中每生年1250元(即每生每天5元),小学没生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天4元),在2011年年底前已经把该款向各地市县拨付到位,因为这项工作同时也是河南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2011年十大惠民实事之一,所以比较公开,款项拨付和发放比较及时。2012年的款项也已经向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全部拨付到位。
记者电话采访了驻马店市财政局文化教育科一位姓董的科长,他告诉记者正阳县是财政省直管县,所以该款项没有经过驻马店市财政局,驻马店市财政拨付的2011年下半学期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款早已发放到位,并经过了验收,2012年上半学期的也已经给各县财政局拨付到位了,有的也发到学生手中了。
记者到正阳县财政局采访,一位姓管的值班人员解释,我们财政局都是按照文件拨付款项的,我们也没用接到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款提高的新通知文件,我们和县教育局知道的一样多,是同样一份文件。
该文件显示发文是2011年12月26日,正阳县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的学生8712人,中央财政拨付424.6万元,省级财政拨付97.9万元,县级财政拨付326.7万元。
据该县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正阳县是驻马店市财政最穷的一个县,反而上报的贫困学生人数却是最多,县领导很不高兴,虽然国家补助标准提高了,给学生补助的也多了,可是地方财政配套的钱也更多了,邻县汝南县每年县财政才配套30多万元,正阳县要配套326.7万元还多,正阳县哪有这么多钱拿出来给学生啊?这是目前正阳财政面临的最大困难。
记者采访中,该管姓工作人员电话咨询了邻县汝南县关于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款发放标准,这时来了一位该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邹新成(音),邹副局长问汝南执行的什么标准,该工作人员说是的汝南去年执行的是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比我们的标准高出每年每生250元。
此刻邹新成副局长才表示,这是我们的错误,是我们的工作出了错,我们肯定会按照上边最新标准执行的,感谢你们的监督。
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会及时对下达春季、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防止在发放寄宿生生活费中截留挪用。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要求按照严禁挪用挤占滞留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款。对资金筹措管理不到位、截留挪用资金,不按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操作、群众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然而在河南正阳县,为何出现了截留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款现象呢?难道真的是因为该县财政太穷的缘故吗?还是因为上报学生太多县领导不高兴呢?
记者采访结束了,正阳县8712名贫困学生还正在等待着国家发放给他们的生活补助款,用它来吃饭,来保障生活,希望正阳县不要以财政全市最穷或者领导不高兴等借口来拒绝发放截留了的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款。
本网将继续关注正阳县8712名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款遭“截留”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