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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三监狱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专项整顿活动

2011年09月01日 来源:法治信息网 作者:曹雅维

  凌源三监狱认真贯彻落实省局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把此次活动作为提高干警队伍执法水平,促进监狱工作规范运行,确保监狱长治久安的有利契机和有效途径,从分监区长队伍的管理与建设入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抓重点,打基础。分监区是监狱的最基础的单位,分监区长是监狱执法工作的最前沿,分监区长的执法能力决定了监狱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与安全稳定,凌源三监狱在全员提高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基层,放在监狱执法工作最直接的分监区长。监狱结合实际,对分监区长进行全面考核,把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精通的71名干警放在了监狱工作最基础的分监区,监狱专门下发任命文件,按照每名分监区长所分管服刑人员的多少给予一定的津补贴。同时对监狱危顽犯人进行招标转化,建立“干警结对子,能手包转化,专家克难关”运行机制,调动不同层面干警对教育转化工作的积极性,解决监管工作的主要问题,取保监狱的安全与稳定。专项真顿活动和上述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使分监区长不仅认识到自己肩负责任的重大,也充分感受到了监狱党委对基层干警的重视和关心,极大地调动了分监区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分监区长的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为监管工作稳定和发展打牢了基石。

  二、找问题,提素质。深入查摆问题,把着力解决干警队伍当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作为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提高监狱执法水平的有效途径。监狱召开专项整顿动员会后,各监区、各部分迅速行动,立足部门实际、岗位实际确定了各自的整顿目标和整顿重点,围绕影响工作热情、工作效果等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的查摆。监狱还专门组织召开由各监区长、教导员和部分干警参加的专项整顿座谈会,对各监区、各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交流。通过座谈,共梳理出五方面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干警年龄偏大前途无望导致的工作懈怠,缺乏进取心,工作没有热情;二是由于警力不足加之传统的管教模式和现实的执法要求不同,工作一时难以适应,压力较大;三是部分干警缺乏责任心,攀比意识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四是思想僵化,不愿意学习,工作被动,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五是大部分新警虽然工作有热情、有精力,但缺少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部分新警不安心基层工作。上述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了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了监狱执法工作水平,必须加以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重养成,促规范。针对在专项整顿工作中查摆出来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监狱高度重视,逐条认真梳理,查找根源。这些问题的形成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背景,如不及时整改,不仅影响监狱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样影响个人的前途和命运。这就要求每名干警必须从根本入手,从点滴做起,严格遵守监狱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己的习惯养成,规范自己的行为,推进监狱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专项真顿活动开展以来,监狱强化了考核工作,对监狱正科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情况进行统一考核,纪委对正科级领导的廉政情况进行统一考核、各部门主管领导对所分管的正科级领导的工作业绩进行统一考核,在此基础上对每名中层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列入考核,每月将考核结果张榜排名,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增加了对分监区长的考核与管理工作,监狱成立由政工、管教、企业各职能科室组成的三个考核小组,每月按照各自的考核标准对分监区以20:40:40的比例分值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分监区长进行各种嘉奖;对有发生否定性指标行为的,取消分监区长当月或全年待遇。这些考核办法的实施有效制约了干警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和习惯,对良好的习惯养成和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四、建制度,保安全。为确保专项整顿活动收到实效,防止活动一阵风、走过场,监狱组织设计了《监狱人民警察思想动态调查问卷》,答卷通过干警对工作岗位及其环境、领导及其待遇;工作职责及其压力、态度;个人前途及其发展;监狱管理及其考核等方面20个题目,充分了解监狱不同层面、不同年龄段的干警思想动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凌源三监狱出台了《分监区长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对危顽犯实施招标转化的决定》《对分监区长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实施标准》《对分监区长监管改造工作考核实施标准》《对分监区长生产经营管理考核实施标准》等文件及细则,对分监区长的设置、产生、责任与权力、奖励与待遇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同时对考核的方法及程序、考核的内容与方法、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和否定性指标、培训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上述制度的制定使分监区长的管理按照责、权、利的对等的管理模式规范运行,激发了分监区长队伍的工作热情,也是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对分监区长的管理有章可循。同时监狱还针对当前犯人不正当维权明显增多,传统管教模式与现实要求之间的矛盾凸显,导致部分干警在工作中畏手畏脚,甚至束手无策,现正在研究制定出台《凌源三教案与罪犯管理补充规定》,专门针对上述情况利用法律赋予监狱和干警的权利,对违法违纪、无理取闹的犯人在权利许可的范围内对其进行惩罚与限制,取代打骂体罚罪犯的行为,达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这些立足实际制度的出台和有效实施为监狱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和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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