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聚焦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薄弱环节,着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努力夯实渔港建设基础,提升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能力,上半年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加大部署推进力度。省农业农村厅3月1日召开渔业安全生产会议,4月2日召开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视频会,4月19日部署安全大检查、伏季休渔等工作。制定《全省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深化提升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深化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大检查。集中排查渔港、锚地、码头防灾功能,专项排查渔船用火用电安全隐患,重点推进整改渔船门窗孔盖、舷侧排水、防火结构、号灯号型等问题,重点监管帆张网、笼壶类、特种养殖船以及10人以上渔船。制定发放海洋渔船安全设备设施检查“黑红”对比图册600份,印发沿海海港问题清单,两次通报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起草渔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组织编写沿海渔港“一港一册”。推动驻港执法站点和港务管理实体建设。印发建立“三类船舶”清理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集中开展沿海借名登记渔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防范借名登记渔船监管“落空”。开展沿海渔港及周边水域涉渔船舶暗查暗访,涉嫌违法违规情况转交市县限期处理。截止2022年7月7日,沿海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共查处涉渔“三无”船舶(含快艇、浮子筏)3844艘,已拆解3518艘。实行涉渔乡镇船舶拆解进度周调度、周通报。印发执法检查工作基本要求,通报渔船检验过期、证书过期、配员不足等问题,集中开展渔船专项检查并通报相关问题。开展“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截止7月5日,全省沿海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1536人次,出动执法舰艇1045艘次,检查渔船3438艘次,查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85起。
三是严格伏休监管措施。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前规划渔船停泊泊位,督促渔船有序进港伏休。执行海洋伏休渔船日通报制度。摸排外省渔船在我省伏休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属船籍港。伏休以来,累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305人次,巡航范围覆盖全省沿海17个渔区,累计观察渔船164艘次、登临检查渔船116艘次。
四是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坚持“六盯”工作法,持续进出港报告率、北斗终端开机率、动态编组率日通报,全省渔船“三率”99%以上。推行渔船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和船籍港靠泊港共管机制,推进渔港“港长制”实质性运转,拍摄全省沿海渔港建设专题片。建立省七部门参加的涉渔业船舶审批修造检验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推动渔船管理服务组织集约化发展,举办船管员培训班,已培训200多人,建立全省船管员信息动态数据库。严格落实定人联船、编组生产、定时点验制度。
五是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等宣讲培训,组织渔民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守望蓝海》《蓝色警示》等专题片,向渔民发放《江苏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检查实用手册》《渔业船舶航行值班准则(试行)》《商渔船防碰撞操作指南》《渔业船舶号灯号型图》等资料。开展安全宣传进渔港活动25场,参与2000多人;宣传上渔船活动300场,参与1200多人;宣传进渔户活动220场,参与800多人;开展“咨询日”活动100多场次,参与5000多人次。
六是落实应急防范措施。根据海上事故险情,下发紧急通知,切实加强海上渔船管控,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及时向渔船提供渔区海浪、风暴潮及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完成新北斗终端设备安装1231台、插卡式AIS安装496台。渔船“九位码”核查审批393艘次,其中新增131艘次,注销262艘次。